「安樂死」早在大學唸英文系的時候,老師就曾經在課堂上和我們深度討論過這個議題,對我來說並不是個陌生的概念。
「安樂死」和「死亡」一樣,對我們東方人來說都是有所忌諱忌談的禁忌話題。但真的不談不討論不了解就能永遠不會碰觸到??我並不認為如此,因為生、老、病、死,這世界上無論貧富貴賤,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倖免。
首先要澄清一個迷思。「安樂死」並不是任何一個人或一個機構可以隨意「賜死」給另一個人,它必須經過許許多多謹慎嚴謹的評估才能通過申請,也不是任何一個病人因病苦病痛想死就隨意可以死。
從某個角度來看,「安樂死」其實是對於深受病苦之人的一種人道機制。
或許現在身體還健康的我們很難想像某些因為年老而生的疾病會對人的身心帶來多大的痛苦,還有在進入病程之後整個家庭和身邊的親人要負擔的心理和身體壓力,更不要說我們的社會所必須負擔和付出的醫療成本。
當老了病了,甚至很多時候只剩下一口呼吸,沒有生活能力、溝通能力、自理能力,活著就像一具只會呼吸的屍體,何來生活品質? 沒有自己的生活品質,更別說照顧自己的家人想要多好的生活品質,許多希望尋求安樂死的病人,求的只是有尊嚴地死去,在還有清楚清醒的意識前能好好地和親友道別。
比方說膽管癌,我爸得的癌症,這種癌症發病時可能連呼吸都會有劇痛,如果是你,你忍心看親人受這種折磨和痛苦嗎? (我爸是勇敢的勇士,一知道自己生命只剩下六個月的時間,無論透過任何積極治療都只能拖延生病的病體,當下就決定,選擇居家安寧,回家和家人正常生活,好好享受人生最後和親人相處的日子。病發末期,老爸只靠著貼片麻非止痛,勇者老爸從來沒喊過一聲痛,但看他用力忍住呼吸,我們都知道真的很痛。)
我也看過,許多原本是孝男孝女的子女,經歷照顧病老父母後身心俱疲,在燃燒完最後的親情,最後病老的父母何處善終? 看我阿媽就是個最好的例子--養老院,丟給養老院,眼不見為淨,在養老院或醫院孤單地死去。這樣有比較好嗎?
是的,身為佛教徒,我明白一切的發生都是因緣皆因業力而起,包括一個人的生病,還有一個家庭和親人所必須要擔負起的責任,都是個人所造的「業」,以及個人和身邊家人所形成的因緣。
我思考的是﹕個人造業,當然個人擔當,有什麼理由讓其他親愛的家人共同受苦? 再者,安樂死是個人在意識清楚的情況下,以個人的自由意志決定自己今生離去的時間,得以尊嚴地死去,若在此生尚有未了的業力,也是個人承擔,並沒有違反業力的運作原則,這輩子還不完的,還不了的,來世再還再了。
如果一個人老了病了,只要自己一個人承擔,那麼我絕對會選擇今生償還今生的業債,但只要一想到身體的老病有可能會拖累身邊至愛的親人家人,反而讓我有勇氣選擇用安樂死的方式死去。
從國家社會的角度來看,即將進入高齡化的台灣,的確有必要思考這個問題,因年老退化導致身體就算醫治也不可回復的特性,家庭巨額的醫療費用和社會成本,我們的政府是否有遠見先行擬妥適當的政策。
從個人家庭的角度來看,我願在意識清醒的情況下,在老了病了之後,確定身體已經無藥可救之後,為了不拖累家人親人,我願意選擇尊嚴地死去,有時間好好地和家人親友道別,高品質的Good goodbye也許能讓所有其他活著的人更積極思考「活著」的意義,在我死後他們能活出更加積極精彩充實的人生,這樣有什麼不好?
「安樂死」合法化唯一讓我擔心的是負責審核和執行的機構能否嚴謹公平公正,是否能對所有符合標準的人們一視同仁,還有不會濫權變相濫用安樂死的權力。
思考「死」,能讓人積極活出「生」,不苟活、不賴活、不爛活、不活得生不如死,明白現在種什麼「因」,以後結什麼「果」,好好活好現在,現在就懂得照顧好自己,老了少一點病痛,也是思「死」得「生」的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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