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為什麼相愛? 因為個性互補亦或相似?

 

對long-term relationship而言,無論互補或相似,好像都有成功的例子。比方說夫妻倆一個愛說話,一個不還嘴,個性互補; 夫妻倆都愛爬山,時常兩個一起出遊,興趣相似。但以兩個人在一起「生活的有趣度」,我想還是個性相似的組合比較好。

 

相愛的兩個人因為個性互補,可能因彼此專長的領域不同而容易形成對對方的「崇拜」心理,但也可能因領域不同而造成彼此話題不投機或無法領略對方得意或興奮所在。漸漸地,有可能因彼此互相「不了解」而造成關係間的疏離。

 

相愛的兩個人若因個性相似,可能因興趣相投與性格相近而較能同理對方的感受與需要,優點是兩個人可以一起從事共同的活動,創造共同經驗與彼此分享交流,生活可能會較有趣,缺點是也可能因個性類似而易起衝突,比方說兩個人都倔強不認輸,一吵起架來互不相讓沒完沒了。

 

但愛可以如此簡略地化約成「互補」或「相似」這兩個向度嗎? 人是複雜的動物,愛情產生與運作的機制也許沒有那麼簡單。

 

兩個人在一起的原因千百種,受對方外表與肉體吸引的、抗拒不了情慾的、貪圖對方金錢的、欣賞對方獨一無二內在與性格的、純粹精神相互吸引的、受到社會期待與壓力的、不小心奉子成婚的、年紀到了該找人結婚的、時候到了隨便找個人依靠的、害怕夜深人靜寂寞孤獨的、怕老了沒伴的、想要生病時有人照顧的、想有個伴一起分享生命與成長的、想找個台傭兼免費性服務又可以顧家的、生活太無聊想找人鬥嘴的.....理由很多,應該還有很多很多其他。

 

相愛,可以很簡單嗎? 什麼都不要想,不要考慮現實與未來,就只是享受現在,彼此簡單地擁有彼此,在此時此刻深刻地愛著。(咦? 這....會不會很像...專業mistress的工作態度與職業倫理? 思辨了老半天才發現,原來情婦才是這個世界上最懂得愛在當下與享受愛情的物種,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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